男,汉族,1962年6月生,江西南丰人,中共党员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北京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。现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、校务委员会主任、教育基金会理事长,教授。历任江西大学法律系教师,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师、北京大学团委书记、学生工作部部长、英国赫德福特大学访问学者,北京市朝阳区区长助理,朝阳区副区长、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任、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,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局长,北京市平谷区委副书记、区长,平谷区委书记,北京市委副秘书长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、二级大法官。中共十八大代表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。